(一)创新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国内海外皆可);尚未回国或2023年1月1日后来华;符合以下三条之一即可:
1.在国外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已与国内企业签约或意向签约,或已成为国内企业技术、商业主要合作伙伴的人才。
2.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专家学者。
3.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创业人才:
具有海外学位;来华不超过6年;创业2年以上5年以下;是企业创办人或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三)青年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国内海外皆可),理工科;
尚未回国或2023年1月1日后来华;
出生日期1983年1月1日后;有海外3年工作经历,符合以下条件即可:
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工作,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职位,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人才短期内无需回国,奖励在300到500万的量级/人,另有购房补贴等。
崔女士 1857335131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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